這不是要為警務人員爭取特殊對待又是甚麼呢?難道警務人員的聲譽比一般市民的聲譽更寶貴、更需要保護嗎?
作為警務處長、作為警隊的「一哥」,曾蔭培先生感到有責任要盡力維護警隊的聲譽、要盡力維護警隊的士氣是自然不過的事;但是不管是在周日發表的強硬聲明以至昨天在立法會表現出的強硬態度都不能達到以上的目標,甚至產生反效果,令公眾更強烈感到曾先生及警隊高層只是要護短、只是要為警務人員爭取特殊的待遇、特殊的照顧。
就以曾先生昨天的發言為例,他說警隊高層認為廉署就高級警務人員被捕案,向警隊提供的資料不足以構成廉署在新聞公布中所說的罪行。我們不明白曾先生是認為廉署不夠證據拘捕有關警務人員或是認為廉署發布的消息「作大」,但我們認為這樣的說法是大有問題的。要知道所有執法隊伍都有本身的程序、守則規定如何發布消息的;只要這樣的程序及守則是一視同仁、不偏不倚的,其他執法隊伍都不應隨便說三道四的。可現在曾先生卻在沒有確切證據、只憑警隊本身判斷下質疑廉署「作大」指控,質疑廉署的操守及誠信,這樣不是偏私、護短的表現又是甚麼呢?
更何況不管是警隊、廉署或其他執法隊伍在作出拘捕行動後都是自行根據專業判斷公布案情及指控的,被拘捕者是無權置喙的,只能任由警方或廉署公布控罪。可現在曾先生卻因為有廉署通報之便,公開替被捕的警務人員呼冤、公開質疑其他執法隊伍的做法,這不是要為警務人員爭取特殊對待又是甚麼呢?難道警務人員的聲譽比一般市民的聲譽更寶貴、更需要保護嗎?
毫無疑問,任何被捕人士不管是警員、商人、藝人或一般市民的基本權利都是該受到保護的,但是封鎖消息或不公布拘捕行動的基本資料不僅無法達到這個效果,反而會引發更多揣測及誤會,這對被捕者造成的傷害更大。我們認為,更有效的做法是要求所有執法機構包括廉署及警隊在作出拘捕行動時,能更小心審慎、能掌握更充份的證據及資料,避免因為邀功而輕率採取拘捕行動;只有這樣才能盡量減少對無辜者的傷害。
我們始終希望曾先生及警隊高層明白,警隊的聲譽根本不會因個別的拘捕行動、個別警務人員的過失而受到打擊;相反,警隊高層為了袒護警務人員不惜高調跟其他執法隊伍「罵戰」;不惜公開質疑其他執法隊伍的誠信,才是對警隊聲譽的最大傷害。
(圖左)曾蔭培先生高調袒護下屬,才是對警隊聲譽的最大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