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麗新集團主席林百欣與三姨太顧瑞英及女兒林明珠,因合股公司在上海發展豪宅「芝大厦」遭銀行追債逾億元,引致林伯與三姨太母女反目,事情愈鬧愈大。林百欣昨日更入稟高等法院算舊帳,向顧瑞英及名下高發發展有限公司,追討過去八年由顧求借的欠債連利息,合共十億零九百多萬元。 記者:歐陽國華
林百欣接受電話訪問時說:「間公司係顧瑞英個名,阿Pearl(林明珠)係負責運作同計劃,而錢係顧瑞英借嘅……後來佢哋愈加愈多錢,不斷問我借,於是我咪幫佢哋同銀行借。𠵱家我一定要告佢(顧瑞英),銀行告佢,佢又無反應。我做擔保人㗎嘛,唔告嘅話咪上我身?」
八十八歲的林百欣共有四名太太,六十四歲的顧瑞英為三姨太,育有孻女林明珠,母女倆與林百欣曾聯名持有高發發展有限公司。
根據公司註冊資料,該公司一百萬股當中,林伯只持有一股,顧瑞英為大股東,持有九十四萬多股,女兒林明珠則持有五萬股。公司疑因發展上海豪宅芝大厦投資過巨,早前被恒生銀行興訟追債一億五千萬元,林伯事後公開批評女兒林明珠。林明珠則發聲明強調個人沒有欠父親債項,更指林伯的言論構成誹謗。
林百欣在傳訊令中沒有提及自己與顧瑞英兩母女的關係,但指公司由顧瑞英及林明珠控制。他指顧瑞英於九四年九月至二○○一年四月期間,口頭向林伯借款合共五億七千三百多萬元,供發展上海豪宅計劃,林伯指由於顧瑞英本人求借,即使貸款不是用在公司,顧瑞英仍有責任按協議,在芝大厦發展完竣後還債。
林百欣指顧瑞英於九八年同意,此後再借取的款項,每月付利息零點八厘。當芝大厦於九九年完工後,林伯一再向顧瑞英及公司催收全數欠款及利息不果,只獲償還其中六千二百餘萬元,單是拖欠的利息已高達四億九千多萬,連同五億多元本金計算,合共拖欠超過十億元(見附表)。
林伯要求顧瑞英及公司至少償還拖欠的本金,另須支付訟費及按法庭要求交代帳目。
案件編號:HCA1942/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