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資料顯示,今年首四個月投訴警察的個案大幅上升兩成,而一名女子則投訴,在街上被警員截查時,由於身份證上字體模糊而被指涉嫌藏有假身份證,雖然丈夫親帶多項文件到警署核實,但仍遭拘留二十八小時。有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委員批評警方做法不合理,擔心其他市民會受到同樣的「二十八小時全餐」對待。
該名女投訴人是於某日下午被拘留,警方在翌日凌晨搜查投訴人的住所,但無特別發現。主管案件的女高級偵緝督察,指示下屬將投訴人的身份證送往政府化驗所化驗。最後,化驗結果證實身份證是真的,投訴人被拘留二十八小時始獲釋放。
投訴人其後向投訴警察課投訴,調查結果指涉案警務人員並無過錯。不過,警監會認為調查結果值得商榷。
投訴警察課今年三月及四月,分別收到二百九十九及三百五十七宗投訴,涉及的指控最多為疏忽職守、態度欠佳及毆打。該課於今年首四個月共接獲一千二百一十六宗投訴,較去年同期增加逾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