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把錢玩殘你哋」<br>持20萬現鈔豪客鬧食店

「我大把錢玩殘你哋」
持20萬現鈔豪客鬧食店

【本報訊】一名穿西裝男子昨疑借醉大鬧九龍城一間食店,其他食客不值其所為報警及願挺身指證,豈料他竟將二十萬元現鈔摔落枱面叱喝:「我大把錢,我玩死你班仆街,玩殘你哋……」警員將他帶署,事後控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名。
疑行為不檢男子姓丁(四十二歲),昨上午八時許駕一輛92年款230E平治到九龍城南角道三十號一間茶餐廳吃早餐。

借閱報章遭拒發難
現場消息稱,一名穿西裝結領帶滿面通紅男子步入茶餐廳坐下吃早餐,他叫了一碗粥及一碟炒麵,其間,他向鄰座食客借閱報章,但對方見他滿身酒氣語無倫次而拒絕,他竟然發難用粗言穢語破口大罵,一名女店員將粥送給他時從中調解,豈料他發脾氣將粥打翻,滾粥灼傷店員,不但沒有道歉,還要店員給他再弄另一碗粥來,其他食客不值其所為報警。
警員到場調查時,他要返回座駕取手提袋及身份證,折返茶餐廳時仍不斷用中英文粗口大罵店員及一眾食客,更取出一叠一千元面額用橡皮圈綑着的鈔票叱罵:「呢度廿萬,我大杷錢,我玩死你班仆街,玩殘你哋……」
在場眾人不值其囂張所為,紛紛向警員表示願意指證他當時滋擾其他食客,他又裝作不適倒地又聲稱要找律師到場,警員於是將他及女店員分別送院,然後帶署控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至於被灼傷姓魏四十六歲女店員敷治後已出院。
法律界人士指出「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屬「簡易治罪條例」,指其行為引起其他公眾人士不安、引起騷亂、及破壞秩序等,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罰款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