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為免日後有公務員就減薪提出法律訴訟,將要求立法會通過減薪法例。大部份議員雖支持減薪,但至今只有自由黨明確支持立法,民主黨、職工盟及部份獨立議員對此有保留或明確反對,民建聯、港進聯則態度曖昧,條例尚未能夠十拿九穩獲得通過。
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昨表示,政府曾考慮更改公務員服務條款代替立法,但必須得到僱傭雙方同意,但政府不可能得十八萬公僕同意減薪;另一做法是先終止所有僱聘,再重新聘請,但效果將極之嚴重;因此政府在考慮過後認為,立法減薪是唯一途徑。
她強調減薪並不違反《基本法》,相信即使有公務員提出法律訴訟,政府也可「企得穩」。
雖然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表明,議員就政府提出的《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草案》「一係同意晒,一係唔同意」;但職工盟議員李卓人仍計劃提出修訂,把減薪的百分率修訂為百分之零,即凍薪。李卓人又批評草案訂明公職人員不會因條例調低薪酬,而有權得到補償,條文「無良過私人機構」,因公務員即使不滿減薪而離開政府,亦不能獲遣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