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青年工人偕損友與十四歲少女一起吸食俗稱「K仔」的毒品氯胺酮,少女「索K」後不省人事,遭青年工人帶返家中迷姦,被告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強姦及藏毒罪,聲稱因一時性慾衝動犯案,法官指被告乘受害人不省人事施以性侵犯,罪行相當嚴重,昨判他入獄四年八個月。
暫委法官韋理義判刑時指出,二十歲被告楊震威犯本案前並無前科,辯方求情指他自幼遭無良父親遺棄,由母親獨力帶大但欠缺管教,結交損友而吸食「K仔」毒品,被告雖然在女事主不省人事時,因性慾衝動而侵犯她,他其實亦受毒品影響而不大清醒。
法官則強調被告吸毒後犯案,並非有力求情因素,指他自知發生過甚麼事,考慮被告認罪故刑期由七年起點扣減。
案發於去年五月二十六日,被告與女事主及一群迷幻青年在遊戲機中心樓上天台吸食「K仔」後,見女事主暈眩不曉回家,遂把她帶返元朗寓所,其後乘事主不省人事與她性交,沒有理會她是否同意。
被告事後表示願意負責,想當事主男友但被拒,事主向社工透露事件令被告落網。
案件編號:HCCC359/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