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欄:警廉衝突 - 李怡

李怡專欄:警廉衝突 - 李怡

不少報章將星期日發生的警廉衝突,聯繫到一九七七年十月廉署剛成立時爆發的警廉事件,甚至有評論憂慮會不會七七年逾千警員抗議並衝上廉署總部的事件重演。
實際上,這兩次的衝突,在層次上是完全不同的。一九七七年的衝突,是廉署成立,取代警方調查貪污,矛頭指向大批一向以來貪污已成慣例的警務人員,引起警界恐慌,於是群起抗議。然而,當時警方的最高層,對廉署的成立及肅貪,即使心有不滿,表面上卻是絕不表示有異議的。因此,當年的警廉衝突,是基層警員對廉署的抗議。這起衝突,終由港督頒布「局部特赦令」而得以解決。這以後,警廉有二十年合作良好的紀錄。
這一次發生的警廉衝突,未見有基層警員的抗議行動,而是分別由警方與廉署發放聲明,相互指摘及解釋本身的行為。
警隊發聲明,肯定是警方高層的所為,警務處長曾蔭培雖不在香港,但他必然知道並極可能是主催向廉署發炮。而廉署在警方發炮四個半小時後回應,也肯定是廉署高層的主張,廉政專員黎年很難說不是主導其事。
基層對港府高層的決策不滿,聚集抗議尚可以理解,兩個部門的高層互發聲明對罵,就使人莫名其妙了。
人們不禁要問:直接領導廉署及其實也是相當直接地領導警務處的特首董建華去了哪裏?兩個部門發生爭吵,何以不能由董伯領頭予以調解?何以會將矛盾宣之於眾?特區政府的管治是否已經亂了套?
警方指摘廉署對警務人員拘捕,遲遲沒有起訴,又將有關人員的資料提供給傳媒,所舉出的例子最早發生在去年六月。也就是說,警方差不多在一年前已對廉署的行動不滿了。一年來警方高層應向廉署反映意見,甚至一定向特首反映意見。兩造的矛盾拖延一年而不予解決,我們只能說是董伯做事拖拉及優柔寡斷了。
警方最終要被迫發聲明,顯然是因為事情已發展到若不維護警隊的聲譽與尊嚴,將會影響大批警務人員士氣、甚至極可能會爆發群起抗議的程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