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居於半山豪宅區的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胡紅玉,由去年初起拒交管理費逾一年,合共拖欠超過三萬二千元管理費,昨日遭大廈業主立案發團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她追討欠款及堂費。胡紅玉反指法團失責,將提出反申索。審裁官指案件涉及大廈公契條文爭拗,應由土地審裁處仲裁,將本案撤銷。
胡紅玉現任平機會主席,丈夫為著名時事評論員秦家驄,他的著作《香港名門——李氏家族傳奇》近期熱賣。現時居於中環半山麥當勞道的胡紅玉,遭輝煌大廈業主立案法團追討三萬二千一百九十元。法團指按大廈公契,業主需繳交管理費,但胡紅玉自去年三月至今年三月,共一年一個月未有繳付每月管理費二千四百餘元,涉款共三萬二千多元。
居上址多年的胡紅玉以個人私隱為由,拒絕透露為何拒交管理費,只表示起因涉及法團等未履行部份應有責任,問題自九七年起擾攘至今仍未解決,到最後才被迫「出此下策」。胡紅玉在庭上並表示將向法團提出反申索,金額將高於五萬元。
但由於大廈公契中列明,關於公契條文的詮釋,以及法團與業主之間權利義務的釐定,應以仲裁方式解決。審裁官梁月嫻指爭拗牽涉公契的釋義,加上胡紅玉的反申索肯定超過小額錢債審裁處的上限,認為法團應向土地審裁處提出仲裁,裁定將本案撤銷。
法律界人士譚修英指出,根據《大廈公契》規例,當中有條文訂明業主必須要履行繳交管理費,若業主對法團感不滿,毋須拒交管理費,可用其他渠道申訴。
她續稱,小額錢債審裁處沒有特別條例訂明不能處理追討欠繳大廈管理費的訴訟,但審裁官確有權將一些牽涉《大廈公契規例》或《大廈管理條例》的個案訴訟,轉介至土地審裁處審理。她又稱,欠繳管理費的訴訟,除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仲裁,亦可作民事訴訟入稟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處理。當事人亦可向土地註冊處登記欠繳管理費的紀錄,對欠款的物業進行釘契。
案件編號:SCTC2068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