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政府一直不願正式表明要取消俗稱生果金的高齡津貼,但從種種迹象看來,政府正準備把長者綜援金及生果金合併,成為一項全新的長者援助計劃,脫離整體社會保障,即綜援計劃。重要的是,有關計劃將依照「長者經濟情況及家庭支援」而決定。簡單來說,就是在新的長者援助計劃下,長者要得到援助,便要通過經濟狀況調查和家庭支援調查;只有在長者經濟狀況很差(如擁有資產不超過某個很低的數目)、沒有子女供養和不與家人同住時,他們才可以得到援助。
現時的高齡津貼,是公共福利金計劃的一部份。這個公共福利金計劃,是為六十五歲或以上或嚴重殘疾的市民每月發放津貼。高齡津貼分為普通高齡津貼和高額高齡津貼。普通高齡津貼供六十五至六十九歲的長者申請,每月發放六百二十五元,成功申請者要通過經濟狀況調查。俗稱生果金的高齡津貼,即高額高齡津貼,發給七十歲或以上人士每月七百零五元,申請人毋須接受經濟狀況調查。因此,合併後的長者援助計劃,就是要取消毋須調查經濟狀況的生果金。
其實,也不能說董建華出爾反爾。他從來沒有說過生果金的好話,反而說過很多反對毋須接受經濟狀況調查而發放援助的話。例如,一九九七年的施政報告說「我們固然應該關懷疾苦,但卻切不可令有謀生能力的人習慣倚賴,不願工作。」一九九八年的施政報告又說「我們的目標,是把寶貴的資源用來幫助真正有需要的人。」雖然董建華在二○○○年的施政報告裏說過「對於那些積蓄不多,又缺少子女支援,主要靠申領高齡津貼維生的長者,我們希望能提供額外援助,並準備在來年完成檢討高齡津貼計劃,使這一批清苦的長者在生計上得到更大改善。」因為說是提供「額外援助」,似乎暗示要在生果金外,對有更大需要的長者提供額外援助。
問題在於,得到高齡津貼是政府撫恤有需要長者的福利,還是一般長者的權利。董建華和政府官員在談到社會政策時,從來都只說要針對有需要人士,而沒有說要回饋長者以往對社會的貢獻。即使董建華也說過「年長的一輩辛勤半生,貢獻社會。我們有責任確保『老有所養、老有所屬、老有所為』,讓長者都能安享晚年」的話,但也不能說他支持政府要對沒有需要的長者作回饋。
幸好,從推出生果金以來,生果金是「政府對長者過去對建設香港的貢獻表示的一點心意」的說法,深入民心。特別是生果金數目不多,只有區區數百元,更與「一點心意」的說法一致。所以,取消生果金就是拿走一般長者的權利,變相不承認長者過去對建設香港的貢獻,或是認為政府不需對長者過去的貢獻表示心意。
只有阻止政府把高齡津貼說成是福利,只有把得到高齡津貼是一般長者的權利,才能使取消生果金的意圖不能實現。人們都說中國人權利意識薄弱,但只是對「事不關己」的抽象權利才是如此。要是政府要拿走長者認為他們應得的生果金,他們便會起來反對。關鍵在於要令長者認為生果金是他們應得的。
時事評論員 陶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