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督察涉高買自辯曾服藥

女督察涉高買自辯曾服藥

【本報訊】月入逾八萬元的女高級督察涉偷竊四件逾萬元名牌時裝,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自辯稱,事發前因身體不適而服藥,當日到Aquascutum專櫃多次試衫但沒購買,惹來女職員不耐煩。其後她親自拿其他衣服到收錢櫃位付款時被職員指為偷竊,獲悉她是警員後,更多番阻止解釋,聲言「一定要『造』死佢!」
被告作供稱,在事發日因身體不適曾服用藥物,當日到Aquascutum選試一件格仔外套及一條褲,先後三次進出試身室試衫,但由於外套有問題不想購買而離去,惹職員不滿。其後她拿其他的衣服到收錢櫃台付款時被職員指偷竊。
控方質疑被告從未向職員查詢衣服的價錢,便私下拿取貨物去付款,被告回應表示當時忘記向職員查問。
被告林琼華(四十一歲),隸屬海傍警署軍裝巡邏隊高級督察。被控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在崇光百貨公司內其中兩間分別為Burberry及Aquascutum專門店偷竊四件衣服。
案件編號:ESCC3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