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擾攘了接近一年半的村代表選舉新安排,將於下月稍見眉目。民政事務局與鄉議局多次磋商後,將於下月中向鄉議局提交文件,詳列未來村代表選舉以「雙村長制」改革的方案細則,在諮詢二十七鄉後,再向立法會提交立法建議。
鄉議局主席劉皇發昨在鄉議局執委會後表示,鄉議局對雙村長制的安排,將視乎環境作出堅持和妥協。他堅持村代表選舉的選民和候選人標準應與社會上其他公職選舉看齊,即須在鄉村住滿七年才可參選,住滿五年可擁投票權;對有報道指政府計劃把投票資格定為於村內住滿兩年,他直言「冇可能」。
另一方面,嶺南大學教授鄭赤琰計劃把過去一年多,有關村選的爭拗、法庭判決和有關人士意見輯印成書,鄉議局執委廖書蘭昨代表鄭赤琰建議鄉議局認購,但被劉皇發駁斥說:「制度都未有最後結果……大會通過同你買書,唔係幾妥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