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實習免供積金有條件

暑期實習免供積金有條件

讀者問:我是一名大學生,由於課程需要,將會在暑假期間到一間公司實習,我想了解,實習期間是否須參加強積金?
積金局答:若學生的暑期實習工作屬於學習及訓練性質,便不屬強積金條例下的有關僱員,故毋須參加強積金計劃;但學生們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僱主才不用安排他們加入強積金計劃:

收入須與工作相符
‧實習學生須來自大學撥款委員會資助的大專院校全日制學生;
‧實習為課程一部份;
‧實習期有時限規定,主要在假期內進行,學生實習後會返回大學繼續課程;
‧工作範圍主要為學習及訓練性質;
‧有關收入及津貼與受訓工作相符。
若從事暑期工作者不符合以上所有條件,僱主須為有關僱員參加強積金,並作出強制性供款。
與全港市民息息相關的強制性公積金已正式推行,但不少僱主與僱員對此制度仍存在不少疑問,故本報特與積金局合辦此專欄,每周三詳盡講解。
如有疑問及查詢,可致電積金局熱線:29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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