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場佔官地當局取締不力

車場佔官地當局取締不力

有讀者投訴元朗朗晴停車場佔用政府土地經營,但經營多年未被取締,地政署表示已採取土地管制行動,且表示過去三年已成功處理區內逾百宗同類個案。有區議員指,數字不但顯示地政署管理不足,變相縱容,且反映區內停車場需求殷切,當局應予正視。

元朗居民李先生指,元朗私人屋苑朗晴居對出,有一個可容納近百部車輛的停車場,由恒發物業管理公司管理,以月租及時租形式出租車位,車場「生意」不俗,晚間差不多泊滿車輛。
不過據他所知,該車場用地中,有逾半屬政府官地,且已佔地經營多年。
他指出,負責管理官地的地政署其實早已得悉情況,不過未有採取行動,讓有關人士公然佔地,實有失責之嫌。
元朗地政署回覆本報表示,調查顯示,朗晴停車場現時用作經營的土地中,大約有百分之五十確實屬政府土地,該處現正採取土地管制行動,要求停車場經營商恒發物業發展(香港)有限公司停止佔用有關政府土地。

已處理百宗個案
據該署資料,自一九九九年以來,已成功處理超過一百宗在區內佔用政府土地經營停車場的個案。
本報曾聯絡恒發物業發展(香港)有限公司,該公司秘書林小姐表示,負責人不在港,但負責人會於截稿前作回覆,不過至截稿時未有回應。
(○四○一四九)

意見--宜將違例車場正規化
元朗區議員黃偉賢指,元朗區佔用政府官地經營停車場的情況極為普遍,他過去亦接過不少投訴,而早於兩年多前,他也就有關情況於區議會會議上提出,當時元朗地政署提供的數字,確有數以百計的停車場有此問題,該署當時承諾會陸續取締,惟因此類停車場「實在太多」,該署又以人手有限為由,再加上向部份車場採取取締行動時遇上有勢力人士阻撓,故至今問題未能解決。
不過他認為,地政署過去只「隻眼開隻眼閉」,變相縱容。另一方面,違例數字也反映該區對停車場的需求殷切,故有關方面應予正視,例如將違例車場正規化,將現時位置不會危及居民及途人安全的車場,於經過諮詢後以短期租約形式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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