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對特區政府一記當頭棒喝 - 盧峯

蘋論:對特區政府一記當頭棒喝 - 盧峯

警方的所謂理由只是一種無事實根據的假設,這怎麼能拿來作為否定支聯會在政府總部外集會的理由呢?

昨天,公眾聚會與遊行上訴委員會推翻了警方的決定,批准支聯會可以在本星期日在政府總部外的空地舉行集會,悼念六四鎮壓十三周年。我們認為委員會的決定是一記及時的當頭棒喝,說明特區政府單方面把政府總部劃為請願及公眾集會禁區的做法是站不住腳的,也表明公眾和平集會、和平請願的權利及自由是不能隨意限制的。

重大象徵意義
我們希望特區政府高層及執法部門好好吸取這次教訓,不要再用似是而非的理由限制市民的集會、言論自由。
應該看到,政府總部是特區政府的中心,是有重大象徵意義的地方;只有讓市民能到政府總部和平請願及集會,才能讓他們感到可直接向政府表達意見,表達訴求;可以說,政府總部是市民向政府表達意見的最直接、有效渠道。可是自今年一月開始,特區政府卻在沒有諮詢的情況下、在沒有充份的理由下封閉了這個渠道,把政府總部列為請願的禁區,這其實是對公民權利的一種不合理限制、不合理的剝奪。
現在上訴委員會重新確認市民和平請願權利的優先性、重新確認市民權利不應受不必要限制,這不正是對特區政府的一記當頭棒喝嗎?

沒有暴力衝突
事實上政府拒絕支聯會在政府總部外集會不僅從原則上說不過去,它的實際的理據也非常牽強。根據警方的文件,警方認為支聯會的集會可能有居港權人士混入隊伍中破壞公共秩序,因此否決支聯會的申請。但在過去半年,已有多個團體在政府總部附近舉行不同的遊行集會,可這些集會都沒有發現有爭取居留權人士混入,更沒有引發甚麼暴力衝突或破壞公共秩序的情況;也就是說,警方的所謂理由只是一種無事實根據的假設,這怎麼能拿來作為否定支聯會在政府總部外集會的理由呢?
此外,支聯會舉辦悼念六四的活動並不是第一次,而是第十三年舉行,而在這許多年的活動中,不管是遊行及燭光晚會都全部在和平、有秩序的情況下進行;由此可見不僅支聯會作為主辦者有能力保持集會的秩序,參加者也自覺的遵守秩序。像這樣秩序井然、紀錄良好的團體舉辦公眾集會,政府怎麼能因一些想像的、似是而非的理由而橫加阻撓呢?
我們希望,上訴委員會今次的決定,不但可以讓支聯會可以順利在政府總部門外舉行六四悼念集會,更能讓政府總部成為市民和平集會、和平表達意見的地方。
(圖)上訴委員會批准支聯會在政府總部外空地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