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韓籍律師指女鄰居的兩頭大狗咬死其西施愛犬,以私人傳票控告女鄰居,要求將其狗隻人道毀滅,其後因女鄰居已將大狗送走,他被迫放棄票控,結果被裁判官判要承擔女鄰居訟費,昨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原判。申請人吳在勳於今年初已入稟高院,指女鄰居報假案,誣告他襲擊她,並索取賠償三百一十七萬元,今次則指控裁判官郭偉健錯判。 案件編號:HCAL114/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