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打工仔擁有多少年納稅經驗,每年填寫報稅表時,總會花盡心思,期望以最精明的填報方法,盡量減少應繳稅款。其實,只要熟悉各項報稅方式和免稅條款,便能「合法地」減稅;同時也可避免填寫報稅表時出錯,因而觸犯稅務條例。
未認識如何減輕應繳稅款前,理應先避免填報稅表時,出現任何錯漏。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合夥人孫梁勵嫦提醒納稅人:「其一要注意的是,即使過去一年失業無收入,也應填交報稅表,否則稅局會按納稅人的過往收入作出評估。此外,納稅人若曾轉工或做兼職,緊記不要漏報有關收入。」
孫梁勵嫦認為,現時報稅表的設計已算清晰,納稅人只要細心跟隨指示,填錯的機會很微。至於如何報稅有助減少稅款,她表示:「這主要從三方面着手,一是認清應繳哪類稅項,二是找出可以扣稅的項目,三是可獲哪些免稅額。」
應繳稅項方面,一些不可變換為現金的公司津貼,例如飯票,便不用填報,而因轉工而獲取的代通知金或遣散費亦不用報稅。
至於可扣稅項目,為數不少,孫梁勵嫦說:「這包括與工作有關的個人進修支出,認可慈善捐款、公積金供款及認可公會的會費等。亦有些扣稅項目較少人知道的,例如納稅人若需要穿着制服上班,花於清洗制服的開支便可扣稅。又如納稅人擁有多份工作,由全職工作地點,前往兼職地點的交通費用也可扣稅。」
如果納稅人已婚,便應申請已婚人士免稅額,以及考慮是否與配偶合併評稅。若需供養父母及子女,還可申請子女及供養父母免稅額。若然所供養的親人為傷殘人士,納稅人更可同時申請傷殘受養人免稅額。
一般來說,假如夫婦雙方的入息差距較遠,舉例說,一方月入3萬元,而另一方則只有5000元月薪,這適宜合併評稅,並享用已婚人士免稅額。而填報子女免稅額時,一般該由賺取較高入息的一方申請;不過,如果其中一人的年薪過百萬元,並按標準稅率(15%)交稅,子女免稅額則宜交給另一方申請。
同樣道理,如果一個家庭中的兄弟姊妹,大家均有資格申請供養父母免稅額,一般情況下,宜由工資較高的成員申請,因為這樣能盡用免稅額,令應繳稅款減至最低。
孫梁勵嫦補充:「擁有物業的納稅人,還可申請扣除居所貸款利息,現時的最高扣除額為15萬元,可在連續或非連續的5個課稅年度享用。」
記者:袁國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