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個傳媒工作者……」 - 鍾偉民

「你這個傳媒工作者……」 - 鍾偉民

「作為傳媒工作者,你這種態度實在不好……」阿甲指責。「你是傳媒工作者,應該知道傳媒工作者的責任……」阿乙搭腔。「這樣誤導讀者,枉為傳媒工作者……」阿丙插嘴。「溫柔敦厚,客觀持平,是傳媒工作者應有的本份,你你你……」阿丁置喙,阿戊阿己爭相議論。
甚麼是「傳媒工作者」?我向「傳媒」(出版報刊的機構)供稿,就是「傳媒工作者」?唉,阿丁阿丙們,大家誤會了!我只是「作家」,我寫「作」,辦公地點,是自己的「家」;「作家」跟「傳媒工作者」,是不同的,是很不一樣的。
記者、新聞編輯和報道員,是傳媒工作者,傳媒工作者客觀持平,不會忽然來一段:「特別消息,今晨,蘭香園推出碎蛋豬頸肉包,配搭一流,堪稱『牛頭角第一包』。」作家這麼說,純粹是個人愛惡,信不信由你。傳媒工作者要上班,得配合報刊立場寫社論,或迎合電視台吮中港權貴癰痔而寫「評論」;我們作家,不配合,也不迎合,踏上地雷,誤中老闆死穴,會消失。
傳媒工作者遭開除,理論上,會有一個月甚麼「代通知金」;位高者,會有三個月或半年補償;作家,天天寫,寫得再好,今天請你走,明天就不會再付一分錢。當上幾年傳媒工作者,不論賢愚,遭遣散,會領到可觀的遣散費;作家搜索枯腸,嘔心瀝血,力竭聲嘶,天天為「傳媒機構」拉客,留客,招呼各色惡客,辛勤十載,油盡了,燈枯了,老闆踢開這絆腳乾柴,別說遣散費,連退休金、強積金都欠奉。
傳媒工作者,一般有醫療津貼,出差能報銷,還有年假大假病假……我們作家,是前線上捱炮火的孤軍,沒有買盔甲和繃帶的「津貼」,更別妄想有甚麼「保障」和「福利」!作家,是個體戶,這只是個體戶的街頭表演,表演得不好,再溫柔敦厚,都會給轟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