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收入分予證監

港交所收入分予證監

【本報訊】署理財經事務局長區璟智透露,由於證監會可能要承擔部份監管上市公司資料披露的責任,因此將來要與港交所(388)商討重新分配資源,包括證監會可能要分佔部份上市費用。她強調,大原則是不希望增加上市公司負擔,建議最快將於明年1月實施。

上市費為港交所命脈
港交所發言人拒絕評論,上述做法會否影響港交所收入,只表示證監行使監管資料披露權力的建議仍在諮詢階段。他引述證監會主席沈聯濤的話說,證監會行使有關權力所需資源不多,只屬保留權力。
上市費現由港交所收取,是主要收入,去年佔14%。證監只與港交所攤分交易徵費,其中佔最大部份是股票方面,雙方平均攤分每宗交易金額的0.01%。交易徵費及交易收費,去年佔港交所收入17%。
區璟智說,為落實證監會對披露虛假資料人士行使制裁權,證監會將來會與港交所商討資源分配及工作配合事宜,盡量避免工作重叠,雙方會為此制訂諒解備忘錄,並要通過附屬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