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額罰款600元 逾期繳交加倍半<br>港府動員48700人捉垃圾蟲

定額罰款600元 逾期繳交加倍半
港府動員48700人捉垃圾蟲

【本報訊】對垃圾蟲定額罰款六百元的新法例將於本月二十七日起生效,但首兩星期會定為寬限期讓市民熟悉新法例,其間執法人員只會口頭警告違例市民,然後,港府七個部門合共近五萬人,將會嚴厲執行定額罰款的執法工作。 記者:翁煜雄、麥志榮

食環署副署長(行政及發展)黎陳芷娟昨日在記者會上指出,目前亂拋垃圾市民會接傳票及須上庭應訊,罰款由法庭決定,去年平均罰款為五百五十元。新的定額罰款制度旨在簡化檢控程序及成本,罰款額一律定為六百元,但只有四類違例事項是採用定額罰款,包括亂拋垃圾、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隨地吐痰及讓犬隻糞便弄污街道,其他違例事項仍採用傳票檢控。

須二十一日內繳款
七個政府部門負責執行定額罰款新例,合共四萬八千七百名指定公職人員在其管轄範圍內執法,包括警務處、食環署、康文署、房屋署、漁護署、環保署及海事處,部份執法人員屬便衣,但執法時會出示委任證。
違例市民必須提供姓名、地址、電話及身份證明文件,並要在二十一日內到指定地點繳交罰款,或向當局提出書面抗辯,不交罰款者會收到繳款通知書;十日內再不交款,罰款會增加九百元,違例者合共需付一千五百元,若仍欠款則由法庭處理。
黎陳芷娟解釋,新例實施首兩星期會定為寬限期,讓市民熟悉新制,其間執法人員會口頭警告違例人士,但寬限期後定會嚴厲執法。

訓練執法者避衝突
她指出,去年共有二萬九千宗亂拋垃圾檢控個案,其中只有幾宗市民與執法者有衝突,但由於預計罰款一定不受歡迎,被罰者情緒會失控,所以食環署已訓練二百七十名導師,加強培訓各部門執法人員的情緒控制。
食環署今天起會展開一系列宣傳工作,在定額罰款制度實施前的兩個星期六及日,食環署會與其他有關部門在不同的亂拋垃圾黑點,包括彌敦道、油麻地避風塘、梳士巴利道、深水埗及大帽山郊野公園,派發宣傳單張。
但食環署一級工人分會會長黃華興指出,向垃圾蟲發定額罰款,但署方節省資源,削減人手,擔心在經濟不景下,會增加市民反抗,他說:「成班金毛呀!左青龍,右白虎,成班人同埋一齊,你未必夠膽掂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