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指內地法不適用<br>名廚食家:天大笑話

港府指內地法不適用
名廚食家:天大笑話

本港飲食界人士指出,揚州炒飯在港流傳已久,要將此等平常家鄉菜註冊為商標,可說是「天大嘅笑話」。名廚楊貫一表示,曾考慮將「阿一鮑魚」註冊為商標,但在徵詢法律意見後認為可行性不大,惟有將自己的樣子註冊,作為食客信心的保證。

阿一鮑魚註冊「阿一」
富臨飯店負責人楊貫一認為,要將「揚州炒飯」註冊為商標,可行性不大,「全世界咁多人炒,又咁多炒法,點管!而且揚州炒飯都唔係值錢嘅菜式,要註冊係天大嘅笑話。」
楊貫一曾考慮將其馳名的「阿一鮑魚」註冊為商標,但獲得的法律意見是「註冊都冇用,啲人響『阿一鮑魚』加幾隻字或加個括號,用其他材料做,一樣冇佢符,所以我將我幅相做嘜頭去註冊,等啲客人認住我個樣先幫襯。」

劉健威試食:味太濃
「黃色門廚房」負責人、食家劉健威亦表示,將揚州炒飯註冊為商標是笑話。他昨根據「標準」揚州炒飯菜譜烹製,試食後表示,烹製難度不大,只是準備多樣材料會稍為費時,估計本港食肆烹製一碟「標準」揚州炒飯成本約為十五至二十元,可以六十元發售。
至於味道,劉健威表示「食得過」,由於材料豐富,尤其是海鮮多,所以很鮮味,而且口感豐富,但材料多亦掩蓋了飯香味,對比起港人慣吃的揚州炒飯,味道會過濃。
本港知識產權署總知識產權審查主任黃志榮表示,內地的商標法不會對本港的商品造成規範。一般來說,要將商標註冊,必須之前沒有同樣的商標出現過,同時商標對產品的「顯著性」不可太強。法律界人士謝連忠解釋:「商標同產品嘅本質都係飯,冇可能用揚州炒飯嚟做揚州炒飯嘅商標。」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