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廉政公署官員認為,今次案件再次顯示半官方機構的監管問題亟需關注。以涉案的華人廟宇委員會為例,每年有不少來自公眾的收入,又負責公眾服務,但在立法會正審議的防止賄賂條例「法律適應化」的草案中,這類機構聘用的人員將可能不再受條例內公職人員的規管,而被視為私人機構,擔心出現「冇王管」的情況。
據了解,廉署早已向行政署建議,研究將這類機構的僱員納入等同公務員的規管,即有關僱員在未經批准接受折扣、禮物或其他利益,即使不涉貪污賄賂,也屬違法。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認為,華人廟宇委員會等該類機構的收入來自公眾,而有關機構的服務對象也是公眾,所以他認為該類機構需受到較私人機構嚴厲的法例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