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買股票違約 失蹤被告罪成<br>政協委員遭同僚騙300萬

託買股票違約 失蹤被告罪成
政協委員遭同僚騙300萬

【本報訊】擔任內地黑龍江省特邀政協委員的商人鍾學森,指於九七年經一名同為黑龍江省政協委員的韓維詩游說,付出一千萬元委託她協助購入新上市的H股北京大唐股票,但韓涉拖欠三百萬元兼未能交出股票,最後失蹤。高等法院法官昨在她缺席聆訊下,裁定鍾學森勝訴,可討回三百萬元欠款及利息,兼得訟費。

否認做生意不小心
五十六歲的鍾學森雖沒有律師代表,但暫委法官潘兆初指其供詞可信,亦有充份文件支持,反之韓維詩的舊供詞聲稱鍾另購公司股份,欠她二千萬元的講法不能成立。鍾學森在散庭後表示,不認為自己做生意不小心,「佢(韓維詩)拉埋嘉華銀行總經理,話可以買多好多股票,我咁先相信,但佢用假文件」,他稱事發後已報警備案,懷疑韓維詩現藏身內地。
事發於九七年三月,鍾學森與韓維詩訂下協議,以本票付一千萬元予韓助購新招股上市的北京大唐股票,如有利潤二人均分。鍾指韓其後違約,未有交出股票兼只能還款七百萬元,更在酒店搶走二人原先的協議文件後失蹤。
案件編號:HCA101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