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今年初的這宗本港新聞嗎?獨力照顧一家六口的五旬婦人,因未成年兒子未婚生女嬰,感到重擔不能再重,於是一念之差將孫女兒遺棄,法官指她冷酷無情判囚九個月,社會輿論指她身世坎坷情有可原,兒子後悔己罪母代……從來都說父母是一身兒女過錯,但兒女債父母償還是否天經地義?在英國,女兒逃學,卻果真要父母受罪。
英國牛津郡班伯里的四十三歲單親母親阿莫斯,上周給法庭判囚六十天,罪名是她管教不嚴,沒有督促兩名女兒上課,任由她們曠課。這相信是英國法院自前年十一月獲授權以來,首次有父母因子女逃學而被判入獄。阿莫斯判囚兩個月可能已是萬幸,因為縱容子女逃學的最高刑罪,是罰款約二萬八千港元和監禁三個月。
不過,子女當「逃學威龍」或「逃學威鳳」,要父母受罪,在一個自由社會裏引起的爭議之大,可以想像。阿莫斯的判決一出,英國社會即一片嘩然,其中包括她二十五歲長女考曼。
考曼激動地說,這樣的一個判決,簡直是要拆散她們的家庭,「我媽媽根本沒有做錯事,她一直有送妹妹上學,幫她們穿好校服,但她們逃了學,然後若無其事返家,那根本不是媽媽的錯。媽媽現時因妹妹所做的、不是她自己做的而受罰」。
考曼已婚,育有三名子女,在阿莫斯收監期間,兩個頑皮的妹妹會跟她一起住。她們的家庭頗複雜,三個人三個父親,發生媽媽判監事件後,考曼說「大家都受到很大傷害」。
傷害大,教訓當然大。考曼說,對自己那兩名寧曠課不上學的妹妹──十五歲的埃馬和十三歲的雅姬──而言,「這是一個很大的教訓」,至少兩人在媽媽判監後都乖乖上學去,不再逃學。
累媽媽坐牢的埃馬說:「媽媽因我做的事而受罰是不對的。」雅姬也說:「祖母死了後,我不想留下媽媽一人,我逃學不是她的錯。」考曼表示,媽媽和祖母感情很好,祖母兩年前逝世後,兩名妹妹開始逃學了,但她始終強調:「一定有其他方法教訓孩子,而毋須監禁他們的母親。」考曼不是自說自話,因為英國的家長教師協會也批評,刑罰過重和沒有效。
然而,英國政府現時雷厲風行的有兩項措施:一是對付學校的操行問題,數字顯示英國每天有超過五萬名學生逃學;二是罪案問題,教育部的數字也顯示,四成街頭罪案、兩成刑事毀壞及三分一的車輛盜竊案,都是由十至十六歲的孩子和少年所幹。當局無計可施下,惟有向家長開刀,從而施壓迫使家長管教好子女,這所以首相貝理雅不久前計劃,縱容子女逃學的父母會喪失子女的兒童津貼補助。
阿莫斯因女兒逃學收監,也許只是英國政府小試牛刀,英國政府要將兒童和罪案問題還諸父母,類似的個案將陸續有來。畢竟對於阿莫斯的判決,英國的教育部長、反對黨和一些學校校長都叫好。
綜合外電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