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電視節目代理同被控<br>追數3萬導演涉禁錮毆人

與電視節目代理同被控
追數3萬導演涉禁錮毆人

【本報訊】兩名報稱電視節目代理及電影導演的男子,疑因代為收數的中間人尚欠交三萬元,涉嫌將他帶到尖沙嘴一單位禁錮達四十小時,其間拳打腳踢,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兩名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轉介區域法院審理,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六月四日待轉介區院文件,各被告准以一萬元現金保釋。
首被告姚鎮泉,六十五歲,報稱為電視節目代理,次被告謝東樂,四十四歲,電影導演,同被控於○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在尖沙嘴樂道二十一號A某單位,違反男子陳覺策意願,將他非法禁錮。
兩被告另被控於同日同地,毆打男子陳覺策,意圖導致他支付現金三萬元。

代追收22萬欠款
控方透露案情,事主在本案角色為一名中間人,曾向首被告提議可代為找收數人士,代追收一筆二十二萬元的欠款,事成之後,雙方各分十一萬元。其後控方續指,事主將八萬元交給首被告,首被告不滿,追討尚欠的三萬元,但事主指該筆錢為中間人的佣金。案發日,事主遭涉案兩名被告及其他人帶到尖沙嘴上述單位禁錮,囚禁達四十小時,其間對他恐嚇及施以拳打腳踢,其後事主乘他們離開單位成功逃脫。
案件編號KCCC7463/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