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滙豐銀行分行年輕顧客服務員,藉替一對海外客戶辦理開聯名戶口及申請電子銀行服務,竟利用職權擅自透支款項,轉帳約十萬元到另一名顧客的戶口內,然後從櫃員機提走現款。被告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偷竊罪,求情表示,因家庭經濟困難犯案;但裁判官指案情嚴重,被告所為影響公眾對銀行的信心,將被告還柙至五月二十七日,待索閱有關報告判刑,並強調判被告入獄是極有可能。 記者:梁家亮
裁判官簡達仁指出,本案案情嚴重,被告經深思熟慮,憑職權之便,將客戶金錢轉帳至一些並不活躍的戶口內,然後以非法手段將這些金錢據為己有,明顯嚴重違反誠信。被告所為在某程度上亦影響公眾對銀行的信心,尤其是一些較新的銀行服務如電子銀行等,遂將被告還柙候判。被告聞判後神情哀傷,被庭警押入囚室後更大聲咆哮。
被告許可成(二十七歲),於銅鑼灣希慎道的滙豐銀行分行任職顧客服務員;被控十項偷竊罪,指他於去年三月至四月期間,在港偷竊三名客戶約共十萬元港幣。
案情指出,事發時被告替兩名姓文的顧客開設聯名戶口及電子銀行服務,其後被告又負責替另一名顧客開設戶口。
當文姓客戶發現他們的聯名戶口內有四次不尋常的透支,認為事有蹺蹊,向銀行查詢,發現約十萬元的透支已轉帳至另一名客戶的戶口內,銀行向被告盤查,被告承認利用職權,以電子銀行方式將顧客的戶口透支,然後轉帳到另一個顧客的戶口中,被告利用替客戶開設戶口時的機會,偷偷扣起他們的提款卡及記下有關密碼,然後從櫃員機將轉帳偷來的金錢提走。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於加拿大畢業,擁有商科學位。被告返港後於滙豐銀行任職銷售員,其後獲晉升為顧客服務員。由於家人投資失利,當時被告的母親不惜四處賒借為供養被告修畢學業,事發時家庭經濟陷入困境。適逢被告女友從外地來港,增加被告支出而欠下卡數,導致被告犯案。
案件編號:ESCC12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