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圳市法院後日將審理首宗港人因醫療事故索償官司。一名在內地有妻兒的香港護衞員,其九月大女嬰因感冒入羅湖醫院,在連續輸入三種藥液後不治,護衞員曾向深圳市醫療部門投訴但遭駁回,最後求助廣東省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終於獲評定為「一級技術性醫療事故」,遂入稟狀告羅湖醫院及主診醫生,要對其女兒之死負責,要求賠償殮葬費、誤工費、精神損失等合共四十九萬元人民幣。
興訟的香港護衞員白雪峰(四十歲)及在內地的湖南籍妻子(二十八歲),兩人在深圳原育有一女取名白雪,生得肥白可愛。一九九九年一月十四日因感冒送羅湖醫院兒科急診,怎料上午十時入院,輸入三種藥液後於下午四時三十分不治,夫婦傷心欲絕。
白雪峰無意間見到主治醫生涉嫌塞錢給其他曾參與搶救的高級醫生,雖然該高級醫生沒有接過鈔票,但已引起他的疑竇。他提出剖驗女兒屍體尋找死因,更要求封存原始病歷,等候作出醫療鑑定,惟院方延遲五日才剖驗屍體,更沒有封存病歷以致事後懷疑曾遭人塗改。
他質疑醫院開錯藥、輸錯藥,過去三年多不斷奔走求助,最後從廣東省醫療鑑定委員會取到鑑定書,其中內容有四個重點:(一)死亡女嬰在開方前未做血液檢查;(二)輸入的藥分別是「氨茶鹼」、「碳酸氫鈉」、「氨茶鹼」為哮喘藥,而女嬰只需消炎藥,同時輸液速度過急。
綜合現場人證指女嬰不斷哭泣,在第二次輸藥時已躁動不安,第三次輸藥時甚至出現企圖以手撥輸藥的針頭;(三)由於沒有查封病歷,致有人涉嫌「做了手腳」,藥力霸道的「碳酸氫鈉」藥名被塗去,且改為「西方欣」;(四)醫生向醫生在手術室塞錢事後解釋為「會診費」也太牽強,女嬰之死與用藥不當、輸液太急有關係,故評定為「一級技術性醫療事故」。
痛失愛女的白先生昨日在港見記者,他不滿內地有醫療機構互相包庇,至於對今次索償案在羅湖區人民法院開審,他認為勝算樂觀,萬一敗訴仍會一級一級地上訴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