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成植物人 手術後性情變<br>女侍應向城巴索償買樓

險成植物人 手術後性情變
女侍應向城巴索償買樓

【本報訊】女侍應數年前於灣仔堅拿道遇上嚴重車禍,腦部出現血塊需動手術,事後性情行為巨變,體重由九十磅驟增至一百六十磅,並拒絕參與胞姊安排的健身活動,她昨日由胞姊代表興訟向肇事司機及城巴追討賠償。
原訴人蔡幼娜(三十二歲)及其胞姊蔡玉蘭(譯音),答辯人為肇事司機陳國雄(譯音)和城巴有限公司。
車禍於九七年十月二十三日晚上約六時十五分發生,蔡女被撞後失去知覺送往瑪麗醫院,須即時進行手術排出右邊腦部積聚血塊,逗留深切治療部三周,僅靠機械維持呼吸。蔡女留醫至九八年九月二日獲安排轉往中途宿舍。

記性差易發脾氣
現職銀行的胞姊庭上供稱,胞妹九二年來港後與夫離婚,曾任職日本餐廳和「大牌檔」茶餐廳,性格勤奮好學,先後報讀日文、英語和電腦課程,為人開朗樂觀,與同事關係良好。意外後,胞妹行為改變,包括說話不流利、表達困難、記性差及易發脾氣,生活缺乏動力,與宿友不甚交往,生活孤寂。

體重升至百六磅
她指胞妹以前喜歡音樂和舞蹈,於是代報社交舞班,又見胞妹體重驟增七十磅,九九年帶領她到健身中心報名,但她僅去參加過一、兩課。她指胞妹曾到快餐店應徵,但一直石沉大海,估計已失去謀生能力。
代表律師引述醫生報告,建議蔡女與胞姊同住有助精神康服,故索償金額包括資助購買鰂魚涌區內一個三房單位。
胞姊供稱,蔡女情況危殆期間,特別安排身在越南的嫲嫲與家鄉兄長來港探望,又購買燕窩等補品,及後,蔡女轉往康服中心休養期間,因右邊身體癱瘓,又要額外聘請看護照料,花費不菲,但索償金額須重新釐定。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PI138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