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無權剝奪子女生命

父母無權剝奪子女生命

對於葵涌石籬邨嗜賭婦人向子女餵藥企圖一家人自殺險死的個案,社會福利署心理專家表示,強迫子女同死是一種非常愚蠢的行為,父母是不能剝奪子女的生存權利。
社署高級臨床心理學家吳允慧昨表示,很多人以為自己輕生後留下子女會十分可憐,遂自以為「好意」強迫子女一齊尋死,其實這是不負責任的態度,死並不能解決問題,而且會令在生的親人為各死者更為傷痛,為人父母者根本不可以剝奪子女的生存權。
吳允慧又稱,身為父母者自己解決不到問題時,應找親人商量或向家庭服務中心求助,例如有嗜賭習慣,社工、心理專家都可輔導當事人如何戒賭。
她又稱,倘若當事人受「大耳窿」滋擾,亦可以向警方尋求協助。總之用死來逃避責任,甚至觸犯刑法強迫子女同死,一點也不能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