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一場豬肉減價風波,令市民斷了一天新鮮豬肉的供應,亦掀起了社會各界對不公平競爭及壟斷問題的關注,究竟香港工商業是否存在壟斷的問題呢?
壟斷及不公平競爭的問題全球皆見,否則歐美等國也不會有嚴謹的反壟斷法例,因此,特區政府實在毋須向外界表示香港不存在壟斷或不公平競爭的問題,因為告訴人這不是事實,亦沒有人會相信。
有問題存在,當然有改善的必要,但有時漏洞不一定要全面堵塞,因為堵塞漏洞附帶的成本,可能遠大於其好處,故政府有需要權衡輕重,有時只作改善措施會較全面堵塞更好,這亦是為何壟斷及不公平競爭到處可見。筆者向來不贊成香港推出反壟斷法,並非漠視壟斷的害處,而是香港地方太小,引入反壟斷法之壞處遠大於好處。不過,若政府發現確有些行業出現壟斷及不公平競爭,而影響有擴大之勢,則考慮一些改善措施是絕對有必要。
有說「只聞壟斷會加價,何來減價的壟斷」。聽來言之有理,但壟斷其實涵蓋更廣泛的意義。一間或幾間企業擁有大部份市場佔有率,設定低價或其他優惠,令其他人難以進入該市場經營競爭,其實已屬於壟斷。這些壟斷的企業是否日後因缺乏競爭而大幅提價,已是另一個問題。因此,歐美的反壟斷法對於市場佔有率的集中性(Concentration)都有嚴格的限制。
至於供應活豬至香港的公司,政府認為不存在壟斷問題,因為只要符合規定,政府一樣批准入口生豬。但這只是官腔而已,若是這般容易,早就有很多豬商參與。試想,當有新供應商進入市場,原有供應商傾銷豬肉,來者怎樣競爭?怎樣生存?這便是「壟斷」的本質。
(本欄逢周一刊出)
冠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