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早支援受侵犯兒童

盡早支援受侵犯兒童

民主黨青年政策發言人 黃成智

近日神職人員對教徒的性侵犯事件引起廣泛關注,本文希望探討如何及早為受害人提供支援的基本問題。
香港中文大學的研究發現,在大專院校學生中,5.8%表示曾遭受親密身體接觸的性侵犯,但二○○○年社署保護兒童資料系統記錄的兒童性侵犯個案只有一百五十宗,得以揭露的個案只屬冰山一角。
基於恐懼、無助、羞辱等情緒,受害兒童隱瞞事件是常見的,同時,施虐者往往會以報復恐嚇受害兒童、欺騙兒童即使告發亦無人相信、告知兒童有關事件屬「正常」、引導兒童覺得事件是自己的錯誤引致等手段,阻止受害兒童告發事件。而部份找尋幫助的兒童,得到的回應是置之不理、不信任甚至責罵,當施虐者是家庭經濟支柱時,這種處理手法尤其常見。
對於這些個案不加以理會並不等於事件會過去,性侵犯所造成的情緒及心理困擾足以摧毀受害者的一生。根據美國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病學會的資料,兒童在心理上無能力應付性侵犯的衝擊,二、三歲對性沒有認知的幼兒無法面對其過量的刺激,而年紀較大的兒童則難以面對情感、價值觀各方面的問題。自我價值低落、退縮、對成人失去信任等都是常見的後遺症,部份在長大後會成為侵犯者,有研究則發現大部份從事色情工業的女性在兒童青少年期曾被性侵犯,有些更會有自殺傾向。所以發現受害者、提供支援及輔導是非常重要的。

家長應多留意兒童
家長最有機會發現事件,受害兒童的一些行為或情緒反映,然而,很多兒童性侵犯個案都沒有明顯的表面傷痕,始終不易發現,因此必須透過平日的教導,使兒童懂得及敢於說出真相,美國倡議由兒童十八個月大開始性教育,如身體各部份的名稱,三歲開始教導兒童對性侵犯說不,養成定期和子女分享生活的習慣,當兒童嘗試說出一些事情,特別是難以表達的時候,家長更應留心傾聽,同樣重要的,是透過傳媒、學校、家長各方面的教育,讓兒童及家長知道,性侵犯兒童是應被譴責的,受害兒童沒有任何過錯,且需要適當跟進,鼓勵呈報個案。
幼兒工作者、老師等與幼兒有密切接觸的人士,同樣扮演重要角色,然而,社會福利署自九八年出版的處理虐待兒童個案程序指引雖列出幼稚園、學校、社工應如何處理懷疑性侵犯個案,但沒設強制性的通報機制,部份機構或學校考慮到聲譽問題,可能以內部處分侵犯者了事,卻沒有作出呈報及轉介,為受害者安排輔導或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