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加拿大男子在美國打劫銀行罪成,向法官要求減刑,理由竟是加拿大元比美元便宜,刑期也應該「打折扣」。
三十五歲的莫伊塞斯庫來自加拿大蒙特利爾,他承認在美國紐約行劫一間銀行約二十六萬港元,預期要入獄七年。但莫伊塞斯庫認為,他的刑期應以加元和美元的兌換率來計算,由於一加元只值○點六二美元,因此他的刑期也應該由七年減為四年。
莫伊塞斯庫寫信向法官求情說:「以現時滙率計算,我的犯罪紀錄只值美國罪犯的六成二,減刑的機會很高。」
檢察官坎特韋爾炮轟莫伊塞斯庫的歪理:「這是令人難以置信的論據。實在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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