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荃灣荃錦公路近蝴蝶地村城門水塘引水道旁山邊,昨清晨約六時發生運載易燃危險品貨車着火爆炸縱火疑案,一輛載有近一百五十罐石油氣及火水的危險品貨車,通宵停泊上址山邊,其間突然着火焚燒,多罐石油氣受熱發生爆炸,碎片爆飛至百米外的蝴蝶地村,幸無人受傷。
消防員到場從一千米外引水源及在引水道泵水救火,其間恐遭石油氣爆炸的碎片擊傷,要在引水道下向現場射水撲救,約一小時後將火救熄,但貨車已燒成廢鐵,旁邊一條電纜木柱亦遭波及;消防員調查後認為火警有可疑,交警方再深入調查。
消防處新界南區指揮官劉志豪表示,肇事運載危險品貨車領有運載石油氣及火水牌照,但貨車不可以將石油氣及火水同時貯放在一起,以及不可以長時間停泊在無人看管的地方,否則便會違反危險品發牌及《氣體安全條例》,稍後將會控告姓余(五十三歲)車主。有村民表示,肇事貨車每晚均停泊在上址山邊,已有兩個多月。根據《氣體安全條例》規定,運載危險品貨車每晚要在屯門、葵青及港島薄扶林的三個指定停車場,違例最高可判罰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