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一萬至四萬元詐騙政府<br>冒原居民建丁屋6人被控

涉收賄一萬至四萬元詐騙政府
冒原居民建丁屋6人被控

【本報訊】廉政公署再次破獲懷疑發展丁屋貪污案,昨日落案起訴六名姓黃人士,懷疑有人涉嫌受賄冒充八鄉元崗村、水盞田村及牛徑村的原居民,向元朗地政處申請在元崗村興建丁屋,串謀詐騙政府。據悉,廉署已拘捕有關村代表作調查,懷疑有人向當局訛證被告的身份。 記者:陳沛敏

六名被告包括三十歲的倉務員黃必華、三十二歲的文員黃必文、三十四歲文員黃必全、二十七歲維修工人黃志超、三十一歲燒臘工人黃志光和二十八歲的髮型師黃紹祥。首三名被告為三兄弟;第四及第五被告也為兄弟。他們被控共六項串謀詐騙罪,明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涉嫌在九三年一月至今年三月期間,收取由一萬元至四萬元不等的金錢利益,以冒充原居民。據悉,黃必華和另一名叫黎敬華的男子涉嫌從中「穿針引線」,安排有關的懷疑冒認原居民勾當,但黎敬華已離開本港,有關方面懷疑他可能潛逃到內地。

村代表同被捕
調查發現,被告涉嫌在收受利益後,在有關村代表的證明下,向元朗地政處冒充為八鄉多條村的原居民,以申請在元崗村興建丁屋的許可證,當局並已向黃必華發出許可證,但有關發展商仍未興建涉案的丁屋。廉署在今年三月調查拘捕各被告,並在同案中拘捕有關村代表,但暫未落案起訴村代表,案件仍在調查中。
案中一項控罪指黃必華為使自己取得興建丁屋許可證,與黎敬華及他人串謀詐騙元朗地政處及其職員,以取得有關許可證。黃必華與餘下五名被告又各被控一項共同串謀詐騙元朗地政處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