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宇光報道】繼示威常客梁國雄及學聯成員馮家強被警方落案分控舉行及協助非法集會罪,另一名參與今年二月十日警察總部門外示威的嶺大學生盧偉明,亦被控協助非法集會,昨於西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五月二十三日再訊,控方將申請將三名示威者的案件合併審理,盧偉明准以現金五百元保釋。
約二十名學聯及四五行動成員前來聲援盧偉明,開庭前在法院門外示威抗議。學聯發言人吳俊儀指摘警方是選擇性執法及政治迫害兩名學聯成員,企圖透過起訴,恐嚇日後參與遊行集會的市民。她批評警方運用《公安條例》打壓異見,顯示政府漠視公眾的聲音,扼殺市民言論、遊行、集會及結社等權利。
盧偉明的大學老師、嶺南大學文化研究助理教授陳順馨,到庭支持。陳稱警方事發後三個月才拘捕兩名學生,秋後算帳,質疑背後目的。她鼓勵大學生應主動參與社會事務,遇有不公平及不公義的事要勇於提出,但不諱言警方今次高調行動,無可避免令公眾對公開表達意見卻步,擔心參與遊行集會將受檢控。
現年二十七歲的盧偉明,於嶺南大學就讀文化研究系,亦是學聯財務秘書。他被控一項協助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昨表示不認罪,亦由何俊仁律師代表出庭。主控要求將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三日,與梁國雄及馮家強案件一併提訊,到時申請合併處理,及商議審訊日期。 案件編號:WSCC79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