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度假屋會籍設冷靜期

籲度假屋會籍設冷靜期

【本報訊】小額錢債審裁處日前首次判決推銷海外度假屋會籍的旅遊公司敗訴,一名消費者可取回已付的三萬五千元會籍費,消委會隨即在過去兩日收到八十七宗投訴及三百八十宗查詢,投訴主要涉及六間公司。
消委會昨日在新聞公布中,促請有關行業改善其銷售手法,如給予消費者冷靜期,讓顧客有時間清楚知道計劃內容,然後有時間「回心轉意」。
消委會又表示,去年共接獲一百七十一宗有關海外度假屋會籍推銷手法投訴,而今年至四月底共接獲六十五宗。
消委會已聯絡所有曾被投訴的海外度假屋計劃公司,安排會議,並要求有關公司盡快解決消費者的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