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要鎖 重犯毋須鎖

記者要鎖 重犯毋須鎖

【本報訊】「記者採訪都要鎖手銬、嚴重罪案疑犯點解唔使戴手銬?」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形容昨天警方押解犯案高級督察重組搶槍案的過程非常奇怪。「一哥話佢(犯案高級督察)令警隊蒙羞,係警隊公敵,冇理由重要畀面佢吖。」
涂謹申說,今次搶槍案是一宗嚴重罪行,疑犯在重組案件過程中並沒被戴上手銬,令他感到愕然。「喺咁嘅情況下,疑犯有可能重會搶槍,甚至挾持人質……。」他認為警方應作解釋。
涉嫌於本月三日凌晨在元朗警署內用刀指嚇,及搶奪警員劉偉倫佩槍的姓吳高級督察,昨午在元朗警署重組案件過程中,一直沒戴上手銬,兩手大部份時間輕鬆地插在褲袋內。

91年犯罪議員遭五花大綁
與九一年涉嫌持有及偽造文件被捕的立法局議員戴展華被警方押解的過程有天淵之別。當年,戴展華被鎖上手銬、鐵鏈五花大綁的情景,惹來社會人士的關注,而警方事後的解釋是根據警察通例行事。
警方發言人昨晚表示,警方會根據行動理由及保安情況,詳細考慮是否應替疑犯鎖上手銬。警隊對重組案情的程序有一套既定指引。當進行案情重組時,如果疑犯需要示範犯案時的動作,他未必需要被鎖上手銬,而警方亦會就重組案情的地點作出適當的保安部署,以防止疑犯有機會逃脫。發言人說:疑犯昨日沒有被鎖上手銬,是由於他必須向調查人員展示如何搶去案中警員的佩槍。案情重組在警署內進行,為確保安全,警方已鎖上警署大門及安排足夠人手在現場戒備。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則表示,搶槍案疑犯是涉有暴力傾向,及是一宗極嚴重罪行,他不明白為何疑犯未有鎖上手銬,警方理應要向公眾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