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非常無道德及殘忍<br>誘少女性交漢上訴獲加刑

官斥:非常無道德及殘忍
誘少女性交漢上訴獲加刑

【本報訊】無業男子利用十四歲新移民少女對找兼職無知,聲稱要教沒有性經驗的事主「同男人瞓覺」賺錢,誘往公寓非法性交及口交,遇上警員查牌而被捕,被告因非法性交罪成判監十八個月。高等法院法官昨日駁回上訴,嚴斥被告「非常無道德及殘忍」兼毫無悔意,下令加刑改判他入獄兩年。
暫委法官王見秋嚴斥三十二歲上訴人許景昌「非常非常無道德及殘忍,有預謀目的想搵少女賣淫賺錢」,法官強調證據充分定罪正確,批評「法援不應浪費公帑,保護呢啲對香港作出重大損害嘅人,佢毫無悔改!」法官強調判監兩年才能反映本案嚴重程度,因此下令加刑六個月。

女事主想兼職賺錢
案發於去年二月八日,十四歲就讀中二的女事主,認為同學歧視她是新移民,希望賺錢買手提電話及免遭歧視,她閱報看到「兼職有快錢」的廣告,以為是快餐店兼職,致電聯絡被告。
雖然事主自稱十六歲,但被告索閱身份證得知年齡後,仍帶事主到牛頭角一間公寓性交,遇上警員時更叫她把身份證扔出窗外。
被告受審時竟聲稱被女事主「屈」,指事主與其他男人有性關係才誣告他。
案件編號:HCMA121/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