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爭產案證人王德嫻昨於庭上表示,會應辯方要求於下周一提交兩份名單,點名指出曾向她指嫂子龔如心有外遇的朋友姓名,以及曾指龔乃受命於兄長王德輝的告密僱員名字,以便辯方再作跟進。
王德嫻亦同意,其母過往所需的醫療及住院費用,均由龔所支付,龔亦會叫私人菲傭代為照顧母親,以及安排其母入住頂級獨立病房。但她指出,龔拒代她聘用本地傭工,便為不義。
王另被問及父與妾侍張女士的養女王家寶,證人指她現年約四十歲,叫她「大家姐」;其父於九○年得悉兄遭綁架後,身體急轉直下,當時她曾要求龔為父聘用菲傭,卻遭拒絕,最後依靠王家寶代為照顧。
案件編號:HCAP8/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