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警方還有比「插鼻」、「扣喉」更厲害的殺着、更厲害的絕招,那就是使用「秋後算帳」
大約兩年前,警方首次以參與及組織非法集會的罪名拘捕五名年輕大學生,只是由於社會對拘捕行動反應強烈,多方聲援學生,最後迫使律政司方面放棄起訴學生。不過,那次的挫敗顯然沒有讓警方及特區政府認識到市民的基本權利優先於警權,更沒有讓警方及特區政府學懂尊重市民和平集會、和平表達意見的權利。相反,那次拘捕原本只是警方加強打壓和平請願、和平集會權利的序幕,只是警方動用公安惡法限制市民集會、言論自由的「熱身運動」而已。
到去年五月財富論壇在香港舉行的時候,警方不僅運用公安惡法賦予的權力千方百計阻止和平請願者進行集會及請願,更不惜以「插鼻」、「扣喉」等粗暴的方法對付和平請願人士。
不過,原來警方還有比「插鼻」、「扣喉」更厲害的殺着、更厲害的絕招,那就是使用「秋後算帳」、「白色恐怖」的手段,拘捕組織及參與和平集會的人士,警方在星期四清晨突然派重案組探員拘捕四五行動的梁國雄先生及學聯的馮家強先生正是這樣的傑作。
這一連串的事件充分顯示,警方及特區政府不僅沒有像他們所說那樣尊重市民的表達自由、不僅沒有像他們所說那樣尊重市民的集會自由,反而是在不斷收緊執法的尺度、不斷加強限制市民的集會及言論自由、不斷加強打壓和平請願人士。照這樣的情況發展下去,下一回警方大概要把所有參與和平集會的人一一拍照作紀錄,然後突然在某個清晨派重案組探員上門把他們拘捕了吧!
我們一直認為,公民上街表達意見是公民一項最基本的權利,也是《基本法》及《國際公約》賦予香港市民的基本權利;這樣的權利是優先於警權、優先於警方的行政需要的。可現在警方卻引用公安惡法拘捕及檢控和平行使集會及言論自由的市民,這不僅把警權凌駕在市民權利之上、這不僅是對市民基本權利的侵損,更充分反映公安惡法的荒謬及危險。我們除了要求警方停止再引用公安惡法針對和平集會及請願人士外,更要求立法會議員盡快修改公安惡法,把警方「秋後算帳」的不合理權力除去。
(圖)參與今年二月十日警察總部門外示威的嶺南大學學生盧偉明,昨於西區裁判法院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