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懶理外判商剝削

房署懶理外判商剝削

中小型企業聯會會長 佘繼標

最近房署公布公屋商戶要求減租的評估結果,說當局因此一年少收租金十億,有如皇恩浩蕩,令人啼笑皆非。
本年一月,當時的署理房屋局局長鍾麗幗出席立法會,對有議員提出要求政府寬減商戶租金動議答辯時指,減租變相是以公帑資助商戶,與公平競爭原則不相符,而指摘這是「均一主義」表現。
那請問政府根據私人商業樓宇的租金制訂商戶租金;讓外判商維持高昂租金從中剝削小商戶;與大財團勾結,造就大型超級市場壟斷屋邨街市及商場,又是否公平呢?

沒有足夠透明度
首先,根據房委會政策,商戶租金以市值租金批出,而評估工作則由房署負責,當中並沒有足夠透明度。雖則房委會聲言評定租金的考慮因素,包括商舖所在位置本身的特質如人流,但主要還是參考類似商業樓宇的租金。
公營房屋居民的組成與私人樓宇的住戶存在根本性分別,要前者的承擔與後者等同,無異是強人所難。
其次,房委會於一九八九年推行街市管理外判試驗計劃,原意是提高管理質素及限制職員增長,迄今在房委會轄下一百三十個街市中,有二十四個外判,結果卻是管理質素不見得有改善之餘,外判商更因其本身以高價承投街市或商場,最終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一個十二乘十五平方米舖位月租達四萬元,怪不得不時聽到商戶埋怨捱貴租。
更甚的是,外判商罔顧房署發出讓商戶申請重估租值的政策,藍田啟田(萬有)街市商戶早前便向報章投訴,近年房署轄下街市雖已減租,但啟田街市外判商宏安集團卻堅拒商戶的減租要求,更每年調高管理費及冷氣費。

最令人氣憤的是房署竟袖手旁觀,並聲言在該部門與外判商的租約條款上已列明外判商可自行制訂租金水平,因而房署毋須就此再作出任何監管,如此「闊佬懶理」的背後原因,一言蔽之便是錢作怪,皆因現時每個外判街市每月為房署節省約十萬元!這簡直是「殘民以自肥」。
第三,二○○○年五月底,房署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更通過,讓位於轄下商場,面積不少於八百平方米的超市供應新鮮食品,目前已有二十五個超市批准兼售濕貨。

商戶或被迫關門
而為了避免遭商戶口實,當局更「破天荒」讓不滿的商戶可於新形式經營後六個月內隨時退租,表面上這是體恤民情,實際上是愛理不理,任由財團侵吞小商戶。
根據房委會於去年七月提交給立法會的資料文件顯示,房委會位於港島、九龍及新界街市的空置率達五個百分點或以上的,分別有百分之七十、百分之五十五及百分之五十九,若當局還不糾正,商戶只得被迫關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