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的薪酬趨勢調查結果,顯示私人機構的減薪幅度,遠少於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在預算案中提出的百分之四點七五。於是出現了幾個問題:
一、是否按趨勢調查的幅度,對公務員減薪?
二、公務員團體要求以凍薪代替減薪,若按趨勢調查減,則所減甚有限,那麼凍薪是否可行?
三、梁錦松提出的百分之四點七五的減薪幅度,每年可節省政府六十億元開支,面臨龐大的財赤,這六十億元要通過甚麼手段去挹注?
四、是否會實行較趨勢調查的基數更高的減薪幅度?通過甚麼手段實行?
就第二個問題來說,公務員團體希望以凍薪來代替減薪,目的是不想在現行薪酬機制中,加入減薪的機制。而上一次公務員減薪,已是一九三六年的事了。然而,政府的態度正好相反,即建立減薪機制比減薪幅度更重要。因此,在趨勢報告顯示大部份公務員減薪幅度都低於百分之二的情況下,公務員團體要以凍薪來代替減薪,恐怕已缺乏了議價能力。
第三個問題,是按趨勢調查的幅度對公務員減薪,則每年只可以為政府節省約二十億元,與龐大財赤的數字相比,這只是很小的數目。但對梁錦松來說,這也許是推行「賭波合法化」更為有利的形勢──既不可在公務員減薪中「節流」,就必須在「賭波」等政策上「開源」了。
第一與第四個問題,相信是政府中,尤其是行政會議成員中最大的意見分歧焦點了。
薪酬趨勢調查,所調查的只是私人機構的薪酬增減幅度;實際上,就薪酬水平來說,則眾所周知,公務員與私人機構存在相當大的差距。《蘋果日報》在星期二曾列出公務員與私人僱員的薪酬比較,顯示同一職級的公務員較私人機構薪酬高出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一○四,而普遍則約高出百分之三十左右。一九九九年政府為多個職系的初級職級,進行了私人機構的薪酬調查,結果是政府將新入職公務員薪酬,大幅減低三成之多。因此,政府若進行一次全面的薪酬水平調查,以此來重新釐定公務員的薪酬,則減幅遠大於趨勢調查的基數,將不在話下。目前,商界出身的議員和官員,較傾向較高的減幅,而公務員系統的官員,則傾向先照趨勢調查的基數去執行。
筆者認為,這次政府對公務員的減薪,同過去幾年的私營化、公司化、資源增值等做法一樣,缺乏與公務員團體的溝通和商量,也缺乏在社會上的廣泛諮詢,因此造成公務員不滿,以及在市民與公務員之間製造了分化。倘若和過去幾十年的做法那樣,凡事有商有量,又豈會造成今天的對立與紛擾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