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主兒子炒燶股 擅盜支票填債項<br>龍城皇帝之子被騙280萬

馬主兒子炒燶股 擅盜支票填債項
龍城皇帝之子被騙280萬

【本報訊】珠寶商兼馬主羅雄焯的兒子羅錦榮,九七年因炒股損手致債項纏身,在替相熟的「九龍城皇帝」鄺命光之建築商兒子鄺國能,購買逾一千二百萬元股票時,擅自盜用事主其中一張二百八十萬元支票,用作清付債項。出身名門的被告昨日被裁定一項盜竊罪成,法官斥他違反客戶信任,令事主蒙受重大損失,判即時入獄兩年。 記者:柯弘毅

身為太平基業財務及太平基業證券有限公司董事的被告羅錦榮,四十一歲,裁定一項盜竊罪成,另一項偽造帳目罪脫。辯方資深大律師包樂文求情,已婚的被告沒有案底,受過良好教育,父親羅雄焯更為有名譽的商人。
大律師並向法庭呈交四名社會賢達的求情信,包括安永會計師事務所主席兼全國政協委員胡定旭,以及大律師廖長江,證明被告一向人格高尚。

社會賢達致函求情
區域法院法官丁雅賢指被告出身名門望族,連不輕易替人寫求情信的社會名人亦致函指他有責任感、品格可靠;甚至一名世交長輩AlbertLui從報章得知他惹官非,亦自行到庭求情,實在令人感動。不過,法官指監禁無可避免,被告因股市大瀉損手偷取事主金錢,違反誠信,令事主損失巨大,幸事主本身富有,影響不大。法官考慮被告沒有預謀,罪成後已名譽掃地,刑期由兩年半減至兩年。
案情指出,任建築公司總經理及樂善堂常務總理的六十二歲事主鄺國能,於九四年與被告同練氣功認識。鄺國能於九七年八月至九月,透過被告羅錦榮十次購買股票,涉款達一千二百九十多萬元。鄺國能向被告發出四張支票付款,但被告於九月十八日收取其中一張面額二百八十萬元的支票後,卻隱瞞事主,把支票存入太平基業財務後,擅自將款項轉至太平基業證券,存入胞妹帳戶,再由她開出六張支票,替被告支付六筆欠款。

部份以「孖展」購買
由於沒有足夠款項,被告便以「孖展」形式替事主買入部份股票,事主其後曾吩咐被告將部份股票套現,再加上股價暴跌,被告只好賣掉事主股票補倉,至○○年初,被告主動招認只餘下八十萬元股票,事主便報警。
案件編號:DCCC82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