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靈洲暴亂八犯判重刑

喜靈洲暴亂八犯判重刑

【本報訊】兩年前喜靈洲戒毒所發生囚犯暴亂,逾二百本地囚犯群起圍堵越南囚犯倉,在倉外縱火及向倉內投擲着火物件,並揚言燒死越南人,最後警方出動催淚彈,才平息動亂,這宗傳聞因一棵柑樹而起的囚犯暴亂,最後八名有份搞事的囚犯,昨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九至十年。
法官貝偉和昨在判案時說,該次暴動造成數以百萬元計的財物損失,不少警務人員、懲教員及囚犯受傷,猶幸除了一名越南囚犯被嚴重燒傷外,其餘人均屬輕傷,縱火令暴亂變得更嚴重、危險及可怕,法庭必須重判以收阻嚇之效。

為摘柑起紛爭
案件主管蕭文漢昨在庭外指出,警方在事件中拘捕約八十人,起訴五十四人,分成九宗案件在各級法庭審理,最後四十二人入罪。
蕭文漢續指,傳聞本案的起因,是越南囚犯欲採摘一棵柑樹上的柑,遭本地囚犯喝止,越南人不服,糾集五、六人搗亂,追打本地囚犯,數十名本地囚犯反擊,越南人躲在倉內,結果引起更大規模暴動。
案發於二○○○年六月四日,當時喜靈洲戒毒所有四百四十六名囚犯,只有十三人為越南籍。
法庭昨日處理的八名被告被控暴動及縱火罪,其中陳錦枝、羅永輝、盧卓華、林智存及許春林,判監十年,馬偉明、黃家傑及張耿洪則入獄九年。
案件編號:HCCC113/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