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家良去年駕其妻翁靜晶送贈的大宇房車,在沙田發生意外,座駕遭尾隨車輛撞損。翁靜晶以車主名義向尾隨三車的肇事司機索償維修費等共三萬元。案件昨日聆訊,劉家良夫妻兩人均未到庭,案件押後至下月五日再提訊。
入稟狀指去年四月九日傍晚,劉家良駕車至吐露港公路,因前路交通擠塞,便將車速減慢並停車。尾隨的一輛汽車隨即撞向其座駕尾部,令車尾「泵把」損毀,隨後而至的兩部車亦發生碰撞,造成數車連環相撞。劉家良指座駕受損後,要用二萬一千元維修,另因沒有私家車代步,額外交通費開支近八千多元,故要求尾隨車輛司機賠償維修費及交通費共約三萬元。
案件編號:SCTC56259/01、120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