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力量化解自殺潮

家庭力量化解自殺潮

嶺南大學政治學及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郭康健博士

香港近日自殺成風,有母親與子女燒炭同死,有殺夫後自盡,亦有從高處跳下結束生命。據香港死因裁判報告的資料顯示,香港人的自殺率由一九九七年的每十萬人中有9.02人跳升至二○○一年的14.62人。而在二十至四十九歲之間人士的自殺個案急升,其中又以四十至四十九歲人士所佔的人數最多,在二○○○年中人數幾近二百人,與六十至六十九歲的自殺人數不及一百人有明顯的差距。據《壹週刊》報道,因自殺送院傷者中,屬家庭及感情問題類佔最多,達百分三十三。其次是經濟問題,達百分二十八。第三是患病,佔百分十八。而工作或學業壓力則佔百分九。
現時香港出現的自殺潮屬「自我中心式自殺」及「迷亂式自殺」。所謂「自我中心式自殺」是個人化的程度過強,自覺自己才是操縱自我的人而不受家人或其他人的影響,因而以自殺來解決自我所面對的問題。「迷亂式自殺」是個人對社會的規範不感認同,而其希望認同的規範又自覺並未出現,因而以死來解決問題。
現代人不是孤立的個人,他們在社會不同群體內有不同的角色,此等角色亦規範了他們應如何表現自我。在眾多群體中,家庭獨有「愛他」的特性,使成員甘願為家人作出犧牲,但此等犧牲以對家人為限,同時個人對家庭成員的要求比對外人為高。如果家庭成員沒有想及此點,或根本以自我中心為思考問題的主要根據,便容易產生問題,上面列舉香港自殺率中,屬家庭及感情問題類佔最多,達百分三十三,可見家庭對是否想自殺的人士的重要性。

發揮自救能力
現時香港人變得身不由己,生產線北移及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已產生推拉的因素迫使香港人北上尋求發展機會。因北上工作留在家的時間減少,在外接觸異性的機會增多,加以兩地人士收入的差距,這種種原因均可能使意志不堅者產生婚外情而使配偶受不了。即使不直接受北上影響的人士,他們在現有的工作崗位上所遇到的壓力及眾多不明朗因素也使個人需要尋求安慰。如果此時家庭成員出來安慰、分擔部份責任或加以體諒,便能令化解問題的能力大增。反之如果不諒解當事人甚至諸多不信任及處處為難,家庭便會成為問題產生之地。
要化解自殺問題,我們應該看根本原因。若是因社會結構性改變而促成,把社會結構轉回以往的情況根本沒可能。要解決問題只得盡量加以適應,而家庭是眾多協助動力中最有效的。若靠政府協助,卻不知經費及人手是否能滿足尋求協助者的需要。若依靠義工,又不清楚他們對關心個別個案有多大熱誠。唯一在沒有報酬的情況下,不離不棄及甘願為你犧牲的就是你的家庭!我們要做的,是喚醒各家庭發揮其自救能力,及對成員分擔與關懷,這已大大有助解決問題,其他機構只能從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