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王德嫻昨於庭上大爆,兄王德輝於十七歲就讀中五期間,便已帶着她作「電燈膽」,與年輕女生到赤柱學校及淺水灣等拍拖勝地把臂同遊,惟至婚後便已修心養性,從無外遇;兄嫂經歷二十載婚姻不穩,兄於八四年間,與嫂關係有變,時常獨處避與妻子作伴。
王德嫻供稱,據她所知,兄並無外遇,曾問兄「你賺咁多錢,唔玩女人,又唔食煙飲酒,做乜?」兄但笑不語,她相信兄從無與舞小姐發生關係,以及偷歡一夜情。
她只記得兄於十七歲仍在聖士提反念中五時,曾帶她作「電燈膽」,陪同一名年輕女生前往赤柱學校及淺水灣玩樂。
辯方在盤問時指,龔早年赴美學室內設計,本想完成整個課程回港,後來得悉丈夫腎臟出現問題,才會縮短課程返港,並非王德嫻所指夫妻關係出現問題,需由龔母強迫返港,惟遭王德嫻一一否認。
王又指出,自從六四年得悉兄嫂婚姻出現問題,經歷二十年婚姻不穩,她於八四年間,觀察到兄對龔態度有變,表現並不友善,有時更會在她面前喝罵龔,到朋友家中作客時,又會獨自走往別房,在自己家中亦會故意獨坐,故意避開與龔作伴。
她表示,兄表現脾氣暴躁,只是對事,並非對人,如果人家犯錯,才會發脾氣,相信他不會不講理由,亂發脾氣,她至今從無捱罵,至於嫂龔如心,則於八七年兩家同往旅行期間,因為龔移走兄的文件,而遭兄大聲喝罵,就她觀察,兄年紀愈大,脾氣亦已好轉。
案件編號:HCP8/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