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遊客偷內地法官錢囚16月

內地遊客偷內地法官錢囚16月

【本報訊】內地遊客有眼不識泰山,乘五一勞動節的「黃金周」假期,在海洋公園扒竊一名內地法官近五千元,昨於西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偷竊罪成,判囚十六個月,裁判官下令被告須於七月底前,償還事主悉數款項,否則加監兩星期。

疑贓款轉交同黨
裁判官黃汝榮稱讚案中事主,是一名立場中立,誠實可靠的證人,反觀被告口供疑點重重。
事主姚亮雄為內地中級人民法院法官,五月二日到海洋公園遊玩時感到有人從後伸手入他褲袋摸索,轉身見被告正在縮手,姚連忙捉着被告手,檢查褲袋發現失去財物,疑被告已將所偷金錢轉交同黨,及後要求他還錢了事,被告呼召一名涉案男子前來,示意他向姚付錢,但對方沒有照辦離去,事件終交由警方處理。
被告路衞東,三十六歲,報稱內地商人,持雙程證來港旅遊。控罪指他於本月二日,在海洋公園海洋館,與另一名在逃人士,偷去姚亮雄四千八百四十元。
案件編號:WSCC76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