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後應重國際規範

入世後應重國際規範

周八駿

最近,我應香港中文大學校外進修學院的邀請,為一批來自芬蘭的企業家和專業人士講關於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對於中國經濟的影響。其中,我談到一個觀點: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將加速與全球經濟接軌,各類商務活動都將按國際規範來辦,但這需要一段時間即一個過程,其間,外國投資者既需要具備一定的耐心,也應該「入境問俗」,了解中國內地營商的特點,包括中國有關法規的特點。
我舉了一個例子,一個不久前發生在上海的真實故事:一位名叫吳衞明的上海市民,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狀告花旗銀行上海分行。事情是這樣的:這位吳姓市民到花旗銀行上海分行浦西支行開立個人外幣存款帳戶,擬存入八百美元;但是該行規定若低於五千美元的外幣存戶,須每月繳納六美元或五十元人民幣的理財服務費;吳姓市民不願意,於是銀行拒絕為他開戶。吳先生認為,銀行此舉是歧視小存戶,有違中國法律關於「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的規定。於是,一張狀紙將花旗銀行上海分行告上中國法院。

推動法律全球化
本文執筆時,尚不知上海法院如何處理這一案件。但是,中國內地商業銀行卻獲得了啟示。至今,中國內地商業銀行接受任何金額的存款開戶,支付利息而不收服務費。受外國同行的啟示,中國內地商業銀行向中國金融當局提議,欲對某些存款收取服務費。
本文執筆時,也尚不知中國金融當局對於中國內地商業銀行有關要求的反應。然而,這一真實故事發生在中國剛剛加入世貿組織,外資銀行剛剛被允許經營中國內地居民的外幣存款業務之時,實在具有典型意義,是關於「入境問俗」和「國際規範」的一個生動注解。透過這一事例,中國內地銀行界看到的是「國際規範」;外資銀行則應注意「入境問俗」。在中國內地法律或規章制度跟國際規範有差異時,「入境問俗」是必須注意的事項,因為外資畢竟是在中國內地經營。中國內地法律或規章制度則因努力跟國際接軌,以利於中國經濟溶入全球經濟。經濟全球化是否必然伴隨或推動法律全球化?中國政法大學前校長江平教授在鳳凰衛視主辦的「世紀大講堂」上作了精采的分析,答案是肯定的。而且以發展的觀點看,「入境問俗」和「國際規範」的側重點應該放在「國際規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