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放權力的假象

下放權力的假象

時事評論員 吳志森

高官問責制,行政長官究竟是大權獨攬還是權力下放,特首董建華非常在意人家的議論。同樣地,政務司司長曾蔭權是否大權旁落,還是更為重要,曾司長也對人家的評論十分着緊。
在大權獨攬還是權力下放的問題上,董特首辯解說,在問責制下「行政長官除了向三位司長外,更進一步向十一位局長下放權力,令問責制的局長在承擔責任的同時,有充份的權力去制訂、統籌和執行政策。」只要把特區政府的新舊架構組織圖作一對比,便會明白董特首這番話。
在舊架構下,董特首下面有三位司長: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和律政司司長。政務司司長和財政司司長,各自分管十多個政策局,劃分得非常明確。香港官場習慣把上司叫作老闆,雖然架構上,特首是所有官員的老闆,但實際運作上,頂頭老闆比大老闆有更大影響力。因此,政務司司長和財政司司長這一層才是擁有實際權力的最大實力派。

沒有制衡機制
新的架構把中間的一層移走了,特首變成了所有局長的直接頂頭上司,兼具任命與罷免的生殺大權,更完全沒有制衡的機制。官場最講究權力來源,誰對你的仕途有直接影響,就要聽誰的。現在特首成為直系上司,特首的權力是增加還是減少,當然不說自明。
董先生說,特首把權力下放到各位局長,就等於沒有大權獨攬,這種辯解是說給沒有政治常識的人聽的。權力下放不等於憲制上的分權。現在特首把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的權力收回,再下放給局長,下放多少,保留多少,完全沒有憲制上的限制。
政務司司長是否大權旁落,這也是不說自明的。本來對所管轄的政策局有直接影響力,高官問責制令他變成行政會議各政策小組的主席。各局長與司長平起平坐,誰也不一定給誰面子。
政務司長是否被削權,由有可能出任問責局長官員來說明,最清楚不過了。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在電台接受筆者的訪問時表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將由現在向政務司司長負責的「人事部經理」,變為將來的「人事部總管」,全權負責公務員事務。對公務員事務的權力,由政務司司長轉給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其他政策範疇的決策權,也用同樣的模式給轉移掉。
高官問責制,意味着政務官治港時代的終結。最大的贏家是集大權於一身的行政長官,最大的輸家是有一定制衡力量的公務員。立法會對行政機關的制衡力量愈來愈小,一個缺乏安全煞車系統的政府機器,會將香港帶往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