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涉及性侵犯事件,引起部份公眾爭論,神職人員透過告解或其他途徑取得涉及刑事案件的資料,在面對司法程序時應如何處理。事實上,按照天主教教義,神父接受自認為犯了罪的信徒和其他神職人員告解,讓他們懺悔罪行,衷心告解後便可獲神寬恕其罪行,而即使事涉刑事案件,聽取告解的神職人員,也不能向外透露告解的內容,也不能出庭作供。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無論資料是否透過告解得知,神職人員、以至普羅市民均有權拒絕協助警方調查。
身在意大利的甘浩望神父接受訪問時指出,過去也曾接受信徒告解,根據教會規條,神父不能向外透露告解的內容,除非獲得當事人同意,即使告解的內容涉及刑事案件,神父也不能向警方舉報或出庭作證,但會勸對方自首或報警。他解釋,在告解後告解者的罪便獲得寬恕;而神父本身每年也至少會向其他神父告解一次。
本身是天主教徒和資深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余若薇回應時也指出,法庭一直尊重神職人員與告解者之間的保密關係,不會強迫神職人員違反本身的操守。至於神父能否拒絕回應警方就告解內容的查詢,余若薇指出,由於現行法例中,知情不報並非犯法,因此不論是否神職人員,以及資料透過何種途徑取得,市民也有權拒絕協助調查。
本報記者